9月10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河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董友对该文件进行解读,并与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机构编制处副处长姚琳、河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纪彦君、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副处长韩立营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下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解读《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欣逢第34个教师节,在此,祝所有老师们“节日快乐”!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请来了河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董友,向大家介绍该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点改革举措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请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机构编制处副处长姚琳、河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纪彦君、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副处长韩立营,共同就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回答提问。
首先,请董厅长作介绍。
河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董友: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今天是我国第三十四个教师节。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中共河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这里联合举行解读《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举办方向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和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关注、支持帮助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在河北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就,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9967所,教职工105.7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88.52万人。教师队伍得到有效补充,师德建设切实加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严谨笃学、无私奉献,为全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面向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我省教师队伍还存在结构不尽合理、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地位待遇需要提高等问题。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政策文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立足新时代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将教育和教师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王东峰书记和许勤省长等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根据省领导批示,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会同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广泛听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长代表和专家意见建议,反复与省直有关单位沟通协调,经数易其稿,研究制定了我省《实施意见》。8月23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6日,以冀发〔2018〕42号文件正式印发;今天在《河北日报》头版全文刊发。这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105万教师送上的节日贺礼,也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教师工作的高度重视。
下面,就《实施意见》总体情况向大家做一简要介绍。
一、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在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上全面对接中央文件,全文分三大版块,共6部分26条。
第一版块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思想,分阶段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5年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任务。
第二版块是改革任务。从加强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举措。
第三版块是组织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加大考核评价,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重点改革举措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立足我省实际,以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为着力点、以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点、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为关键点、以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素质为落脚点,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着力点。
中国梦的实现,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省委、省政府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立了教师队伍建设在整个教育事业中的“三个优先”地位,即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着力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和生活待遇。
一是提升教师政治地位。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进一步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
二是完善教师荣誉制度。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大力开展尊师重教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着力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
三是突出教师主体地位。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行中国特色大学章程,完善学术(教学)委员会制度,全面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教师的职业地位。
四是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要求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收入分配体现三个“倾斜”:向班主任倾斜,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向乡村教师倾斜,严格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高校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要求民办学校与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理确定教师薪酬,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为教师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提高退休待遇。
(二)正视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把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作为破解瓶颈障碍的突破点。
教育改革同其他领域改革一样,已经进入“深水区”,面临的都是“硬骨头”,小修小补不能满足战略需求。《实施意见》以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抓住了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重点推出八项大的改革任务。
一是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改革。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创新编制管理,完善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岗位总量,教育部门负责统筹教师资源配置、招聘录用、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学校负责岗位聘用。
三是中小学教师准入制度改革。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四是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改革。坚持按需统筹原则,确定年度教师补充计划。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创新招聘方式,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笔试、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鼓励市、县采取考核、考察等方式选聘高层次人才。
五是职业院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从行业企业引进高水平紧缺人才可降低学历要求,允许先入职、后取得教师资格。专设流动岗位,招聘高技能兼职教师,不受学历、身份限制。
六是高等学校人事制度管理改革。逐步推行人员总量管理。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由高校自主制订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确定招聘数量、时间和方式,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七是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方面主要是提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将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特教教师倾斜;实现职称评定与聘用相衔接。职业院校主要将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情况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对紧缺优秀人才推行职称直评直聘。高校方面主要是将主系列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实施直评直聘;对专职辅导员实行职称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八是教师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中小学教师提高师德考核内容比重,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导向,克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的倾向。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充分体现技术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高校教师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考核,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教育教学制度。
(三)回应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热点,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点。
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就是师德师风。《实施意见》着重提出了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定教育理想,切实担负起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是加强师德教育,定期集中开展优秀教师典型宣传活动,发掘、树立、宣传正面典型。四是强化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等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五是加强师德监察监督。构建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引导广大教师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好四个“引路人”。
(四)直面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把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作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落脚点。
一流的教师才能培养出一流的人才,一流的人才方能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一流贡献。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强烈需求,《实施意见》对如何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作了详细规定。
一是抓好教师教育工作。引导师范院校集中力量办好师范专业,逐步使师范院校中师范专业学生人数占在校学生总数的60%以上,师范专业数量占专业总数的50%以上;鼓励非师范类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开设师范类专业。通过完善课程体系、突出实践教学、推行“双导师”制度、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提高师范专业建设水平。通过减少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限、部分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优秀学生入校后可二次选拔进入师范专业、到岗退费等政策吸引优秀青年报考师范专业,提高师范专业生源质量。
二是提高教师准入标准。将修习教师教育课程和参加教育教学实践作为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作为取得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的条件,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逐步提升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学历标准。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
三是加强教师职业能力培训。建立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燕赵名师、教育家型教师的梯队成长机制;实行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建立高校、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启动实施职业院校“燕赵大师、燕赵名匠”建设计划、“精英人才培养计划”和青年教师“青蓝工程”。高校利用省部共建、本科高等学校联盟等平台,与京津高校在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完善“燕赵学者”计划支持办法,启动实施高等学校“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团队引进支持计划”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四是建立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实行教师聘任制和校长任期制,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强化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提高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教书育人工作活力。
三、下一步工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将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今天党中央、国务院正在召开全国教育大会,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将教育大会关于教师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实施意见》一并抓好落实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在学懂、弄通中央精神和我省《实施意见》政策上下功夫。二是广泛宣传,加大各项惠师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三是深入落实,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大经费和政策保障力度,进一步强化工作督查,指导各地各校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尽快让各项改革政策落地生根。
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我省百万教师真正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我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董厅长的详细介绍。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国新闻社记者:
师德师风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但是师德师风建设又容易流为空谈。请问河北省《实施意见》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抓手?
河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董友:
应该说,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近几年,我省以“教育为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为原则,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为核心,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力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一是专项治理常态化,促进体制机制建设。针对中小学重点抓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近几年全省共查处208起案件,处理344名教师和相关责任人。针对高校教师出台了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检查,重点抓学术不端等问题。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我厅已连续举办了九届师德论坛征文暨师德风采演讲比赛,每年参与教师约3万人;每年推选表彰教书育人楷模、教育追梦人、最美教师等师德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向李保国同志学习等师德教育宣传活动。
为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五个方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双培养”机制;完善党支部书记带头联系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制度;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持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及乡土文化教育;鼓励引导广大教师坚定教育理想,坚定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担负起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做好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三是加强师德教育。将师德培训内容列入新任教师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全面落实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在职教师教师节重温誓词制度,设立退休教师荣休仪式;定期集中开展优秀教师典型宣传活动,组织创作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发掘、树立、宣传师德正面典型。
四是强化师德考核。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
五是加强师德监察监督。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高等学校教师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问题;构建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健全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真正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惩治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河北日报记者:
今天上午,我们注意到《实施意见》中特别提处了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我的问题是全省大中小学校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有什么具体考虑?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副处长 韩立营: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引导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提升公开招聘科学化水平,为各类学校招聘教师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人事管理服务。
一是高等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我们支持省直高校根据工作需要自主提出招聘方案、选择招聘方式、制订招聘条件、组织招聘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进人程序。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实施意见》,会同教育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等学校人员聘用考试,由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量范围内,自主制订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确定招聘数量、时间和方式,自主公开招聘人才。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二是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近年来,我们积极鼓励和引导教师招聘笔试实行教育类分类考试,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提高教师招聘“选人精准度”“人岗相适度”。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实施意见》,进一步创新招聘方式,支持和鼓励教师招聘考试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采取笔试、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鼓励市、县采取考核、考察等方式选聘高层次人才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
同时,对于高层次优秀教师人才招聘和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教师招聘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实施“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通知》精神,积极为高校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开辟招才引智“绿色通道”,每年第四季度在清华、北大举办“名校英才入冀”招聘会,组织省属骨干高校、部分市属院校和中学现场招聘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并发放“名校英才”房租补助。
二是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招聘政策。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放宽学历专业、放宽年龄工作年限、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分数线限制和加大选聘人才力度的“四放一选”招聘措施,加大从本地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的比例,做好免费师范生招聘工作,积极破解艰苦边远地区教师“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促进人才向基层教育一线集聚。
中国教育报记者:
现在社会都在提倡教育家办学,这个问题也成为教育发展的内在需求,《实施意见》中专门提到了小学校长队伍建设,请问在这方面教育部门有哪些具体举措?
河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董友: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校长不仅引领着学校的发展,还会影响学生的未来。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就是对校长办学治校的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敢于担当创新、充满教育情怀、具有鲜明教育思想和办学风格、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卓越管理才能的校长。为造就这样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我省实施了中小学校长省级培养培训计划,重点包括三项工程:一是“教育家型校长培养工程”,力图打造一支具有系统的教育思想、鲜明的办学风格和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教育家型校长,目前首期工程已进入第三个培训年头,在培校长27人。二是“困难地区农村校长素养提升工程”,旨在发挥雪中送炭作用,为我省边远贫困地区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三年已累计培训校长1340人。三是“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工程”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卓越管理才能的骨干校长队伍,自2003年至今累计培训5批1272人。此外,我厅积极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契机,充分利用京津优质教育资源,组织开展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赴京津跟岗培训活动,委托北京师范大学为雄安新区和保定、承德、张家口贫困县培养了一批中小学校长。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
一是规范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校长任期制,进一步严格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对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修养、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实践经验和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提出全面要求,科学选人用人。
二是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由低到高的不同职级等次,校长按职级确定薪酬标准。完善校长选聘、激励和退出机制,把校长由原来的“行政人”还原成“教育人”,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
三是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校长培养培训体系。完善省级骨干校长、燕赵名校长、教育家型校长专业化发展机制。落实中小学校长省培计划,实现困难地区农村校长素养提升省级培训全覆盖。继续依托京津优质教育资源开展校长专项培训。实施中小学校长综合素养提升工程。建立校长后备人才选拔制度,实施专业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推进校长专业化发展。
四是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加强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完善校长选聘、激励和退出机制。提高优秀校长待遇,实行校长职级制的地方,实施相应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获得“河北省教育家型校长”称号人员享受省管专家待遇,支持和鼓励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打造自己独特的办学风格。
国际在线记者:
我们注意到,《实施意见》要求改革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加大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对于这一点,咱们省编委办有什么考虑?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机构编制处副处长 姚琳:
首先,感谢记者朋友们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关心。《实施意见》的出台必将对推进我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机构编制作为重要资源,在教师队伍建设中起着基础性、决定性作用。经过努力,我省已经按照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了编制总量,较好地满足了教育教学实际需求,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山区、贫困地区教职工编制得到了保障。但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城镇人口大量增加,呈现出城镇特别是中心城区教职工编制紧张,一些人口净流出的地区编制出现空余趋向,特别是因教育发展不均衡造成的“大班额”问题。下一步,我们的工作重点是研究探索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城乡统一、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办法,助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主要在“建立三种机制”方面发力:
一是建立区域统筹机制。按照省管总量、市管统筹、县管使用的原则,加强省级总量控制能力,强化市级区域统筹能力,扩大县级编制使用能力。省级从严从紧控制编制总量,市级统筹管理本区域内编制,县级在本区域内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现有区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达标的,不足部分可在本区域内编制总量中跨行业跨系统调剂平衡,本区域内无法解决的,可在上一级区域内调剂平衡。探索将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
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机构编制部门将加强与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协调配合,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定期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三是建立挖潜创新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挖潜搞活与创新管理相结合,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全力做好编制资源内部挖潜、创新管理和服务发展工作。将事业单位改革、行业体制改革和控编减编中收回的编制资源,优先用于补充加强基础教育等重点公益服务领域,及时针对急需区域、特定学校进行精准相机调控、定向定量投放,将编制资源适当向农村和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倾斜,优先保障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助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公平发展。
下一步,省编委办将与教育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开展编制专项清理和监督评估,严查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查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查各种形式“吃空饷”、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理念,研究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具体办法,配合教育部门着力解决“大班额”问题,全力保障和服务好教师队伍建设。
长城网记者:
《实施意见》中提出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请问,财政部门在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在强化财政支持方面有哪些政策亮点?
河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副处长 纪彦君: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只有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才能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位置,给予了很多关注和支持。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从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等方面采取措施,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提升师资水平。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我省教师队伍建设资金65850万元,主要落实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三区”支教教师补助政策,奖励优秀乡村教师等,支持开展“国培”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项目,对从幼儿园到中小学、职业院校各阶段教师加大培训。二是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义务教育方面,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尤其对财政困难县给予重点支持,推动各地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提高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等教育方面,统筹各类可用资金,落实高校绩效工资政策,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集中的高等学校可按规定申请提高绩效工资总量,增强高校人才吸引力;三是政策设计方面进一步强化。制定《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校要按照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为义务教育学校筹集教师培训经费、持续开展教师培训,提供了制度依据。
在落实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保障力度。一是对加大财政投入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省市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重点用于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二是出台具体支持措施,比如:明确要求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适当提高高校师范专业财政生均拨款水平,促进师范教育优先发展;班主任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教师月平均绩效工资收入水平的25%;实施学区内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市县政府可根据实际给予相应补助;加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力度,自2019年起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奖励优秀教师。
总之,财政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实施意见》的各项措施,多方筹集资金,优化投入结构,支持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提升师资水平,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五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与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感谢大家的关注,也再次感谢董厅长和三位嘉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