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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五年规划:适时出台防卫过当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8-09-19 09:26:25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徐隽  |  责任编辑:宗超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全面筑牢司法解释的价值基础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将作为未来五年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规划。就此,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姜启波。

贯彻中央规划,回应社会关切,为司法工作提供价值引领

问:请您介绍一下《规划》的起草背景。

姜启波: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部署,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司法解释全面集中清理工作,对最高人民法院自1949年建院至2011年底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的3351件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715件,决定560件司法解释、1532件司法指导性文件继续有效。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5月7日,中共中央正式向全社会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要求“司法解释,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完善”。为落实上述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认真调研,起草了本《规划》。《规划》将作为今后五年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司法解释的指导意见,贯彻在司法解释立项、起草、论证、修改、补充、废止等各项工作中。

问:请您介绍一下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姜启波: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大意义:

一是贯彻中央规划的具体举措。2013年底,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201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从十一个方面对人民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要求,但没有单独就司法解释提出要求。中共中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提出“司法解释,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的明确要求,为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依据。

二是回应社会对司法解释的关切。近年来,立法机关、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地方法院、社会公众、媒体舆论对最高人民法院一些司法解释提出了一些修改完善的意见;而司法实践中个别司法解释条文的适用,社会效果欠佳,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适时修订完善有关司法解释,使司法解释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是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强烈呼声。

三是为司法工作提供价值引领。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修订完善有关司法解释,有利于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有利于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

把广泛认同、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司法裁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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