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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11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10-12 09:43:44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10月11日,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监委通报了11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黄冈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为涉毒涉赌涉黄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汪治怀在任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冈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涉嫌为魏振旺、王作明、王忍成等涉毒涉赌涉黄等犯罪嫌疑人提供非法保护,同时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汪治怀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武汉市公安局督查支队原支队长王开若、京山市八里途派出所原所长徐福重帮助涉赌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等问题。王开若、徐福重伙同京山市八里途派出所民警毛文涛、武昌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梁凯棋、中华路派出所原所长卢家力、中华路派出所民警肖华、紫阳路派出所民警王成等人徇私枉法,违规泄露案情,违规为涉赌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违规处理涉案人员扣押物品,联手帮助涉赌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王某等人逃避、减轻处罚,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王开若、徐福重、毛文涛、梁凯棋、卢家力、肖华、王成等10人被立案调查,其中留置9人。


    咸宁市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聂选明等人为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聂选明与咸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咸安区水利局退休干部刘明玉等8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为以湖北联鑫畜禽屠宰有限公司总经理阮建国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垄断当地猪肉市场提供非法保护。8人均被立案审查调查,现已处理7人。其中,聂选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任职务;王永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明玉被开除党籍,并被取消退休待遇。


    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土门村村委会原主任连光辉涉恶问题。以连光辉和其兄连光清为首的“连氏家族”恶势力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占集体资财。该案已侦查终结,其家族涉恶团伙成员7人全被抓获,连光辉被终止村委会主任职务,并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武汉市黄陂区政协原主席李胜桥为涉黑人员违规办理虚假立功手续等问题。李胜桥在任黄陂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在明知涉黑人员林明学不符合假释条件的情况下,仍然指使他人违规为其申报、办理假释手续,致使林明学最终被假释。李胜桥已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武穴市公安局禁毒办副主任兼禁毒大队大队长姜勇涉嫌涉黑问题。姜勇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帮助伪造证据以及赌博等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


    大悟县杨畈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张孝文涉嫌组织领导有组织犯罪问题。以张孝文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包庇窝藏等多项罪名。张孝文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原政委王春林涉嫌为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伞”等问题。王春林被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浠水县公安局原法制大队大队长王利勤涉嫌充当涉毒人员“保护伞”问题。王利勤帮助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逃避打击,涉嫌徇私枉法,经监察调查,现已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宜城市人民法院南营人民法庭副庭长江玲、宜城市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姚红玲涉嫌为涉赌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问题。江玲、姚红玲被立案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潘天山涉嫌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等问题。潘天山涉嫌与涉黑涉恶人员相互勾结,非法采矿;向办案民警打招呼,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等。潘天山被刑事拘留并被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