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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非遗保护工作迈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发布时间:2018-10-15 15:00:3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宇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五周年。5年来,“一带一路”倡议由理念变行动,从愿景变现实,取得丰硕的早期成果。为了更好地展现“一带一路”的进展成效,讲述“一带一路”的生动故事,即日起,本网推出我区“一带一路”建设主题宣传报道,立体呈现“一带一路”倡议提出5年来结出的硕果。


  近年来,我区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以建设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为目标,树立了“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遗保护工作理念,以“保护传承能力,保护传承实践,保护传承环境”为着力点,推进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项联合国人类非遗代表作


  我区作为文化资源大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唐卡、藏戏、藏香、藏药、格萨尔说唱……这些丰富多样、具有浓郁高原色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越来越被人熟知;这些历史的沉淀、传统文化的基因,让大众近距离感受到了我区优秀传统文化的迷人魅力。


  记者从自治区文化厅非遗处了解到,目前我区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89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96名;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460项,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350名;市(地)级代表性项目487项,市(地)级代表性传承人254名;县级代表性项目1364项,县级代表性传承人425名。


  为保护、传承、发展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区文化部门做了大量工作。自治区文化厅非遗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非遗保护可分为立法保护、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该负责人说,立法保护是通过立法的形式保护非遗。抢救性保护主要指在众多的非遗项目中对濒危的、传承链条几经中断的一些项目,通过记录、整理、录像、录音、建档等方式进行保护。整体性保护是对具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传统文化积淀比较丰厚,形式、内容比较完整,文化生态和自然生态保护得比较好的特定的区域进行整体性保护。


  生产性保护是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生产性保护主要针对非遗十个大类中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药物炮制技艺。这些项目具有生产的性质和特点,针对这些项目,我们鼓励在生产环节中传承非遗技艺,传承它的文化。生产性保护对改善群众的生存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特别是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该负责人说。


  4家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为做好非遗保护工作,我区先后成立了区文化厅非遗处、区非遗保护中心、昌都市非遗保护中心、拉萨市非遗保护中心,以及林芝市非遗科等。工作机构不断健全,非遗各级名录体系已健全,非遗保护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增加,抢救性记录工作取得一定成果,非遗保护工作已迈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基地建设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先后命名了84个自治区非遗传习基地,累计投入近400万元用于完善传习基地的设施设备及开展各类传承活动。命名143个藏戏传习点,民间藏戏艺人近3000人,格萨尔说唱艺人近100人。我区申报列入“十二五”和“十三五”国家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库的10个项目投资10055万元已落实到位,所有项目已开工建设。


  非遗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厅等部门西藏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印发,标志着西藏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正式出台。同时,我区申报的16个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目前,我区有4家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12家自治区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我区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依托已命名的各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以及各类传习基地,采取“传承人+基地+学徒”的方式,不断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带动百姓参与生产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为实现精准扶贫正发挥着积极作用。


  优先认定边境地区非遗 有效保护传统文化安全


  自非遗保护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文化厅非常重视边境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把边境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作为文化事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将其作为实施“兴边富民”战略的重要任务去完成,采取优先研究、优先安排、优先落实的工作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我区对4个边境市(地)、21个边境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采取优先认定措施,有效保护了边境地区的优秀传统文化,确保了文化安全。据统计,目前我区边境地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3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82项。其中涉及人口较少民族(人)的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有16项。同时,将“山南门巴戏”“珞巴族服饰”“珞巴族始祖传说”“陈塘夏尔巴歌舞”和“门巴族拔羌姆”5个项目成功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人口较少民族(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4人,认定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2人。


  除此之外,边境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扶持资金落实方面也得到了优先落实。


  近年来,我区各级文化部门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建成了藏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墨脱莲花阁门珞文化博物馆等保护利用设施。经过努力,我区成功将林芝米林珞巴族服饰和陈塘夏尔巴歌舞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分别列入国家“十二五”“十三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库,两个项目800万元和1200万元投资也已全部到位。


  同时,还搜集、整理、创作、编排了一批人口较少民族文化特色的歌舞节目,如门巴舞蹈《巴郎酒舞》、珞巴舞蹈《刀》、门巴民歌《门巴敬酒歌》和《达玛》等,有效提升了边境地区文化的影响力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