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从严治党 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016-08-10 09:18:02 | 来源: 人民网
【学习路上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思想指导和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这些重要论述,对于全党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的《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由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书中收入200段论述,摘自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16日至2015年10月29日期间的讲话、文章等40多篇重要文献。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其中,该书第六篇重点阐述“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精彩论述如下: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要去干预依法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做到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不懂这个规矩,就不是合格的干部。如果领导干部都不遵守法律,怎么叫群众遵守法律?上行下效嘛!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文献选编》(四),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583-1584页
从严管理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1页
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以身作则很关键。要把一把手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一把手自觉坚持集体领导,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353页
我们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军队建设服务的。位高不能擅权,权重不能谋私。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遵守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等方面的规定。要教育家属、子女不搞特殊化,不打着我们的旗号收受好处,乱说话,乱办事。再一个就是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问题。看不好身边人,将来可能就会被拖累,造成很大的影响。要按规定解决身边人员的职务和待遇问题,不能搞特殊。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