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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从严治党 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2016-08-10 09:18:02  |  来源: 人民网

——《深化军委和全军作风建设》(2013年7月8日)

邓小平同志说过:“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那么在党内,谁有资格犯大错误?我看还是高级干部。高级干部一旦犯错误,造成的危害大,对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大。我们绝大多数党的高级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是过硬的。但是,也有少数高级干部身居高位久了,慢慢疏远了群众,出现了这样那样脱离群众的现象,个别的甚至违法乱纪、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高级干部必须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善于观大势、谋大事,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决不能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决不能对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工作部署口无遮拦、毫无顾忌、评头论足,任何情况下都要严守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12日)

对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考察领导班子,要看班子日常运转和决策执行情况,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行为表现如何,不能简单进行结果性评价。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2013年9月23日-25日)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不懂这个规矩,就不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如果领导干部不遵守法律,怎么让群众遵守法律?对来自群众反映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的举告,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依法按程序批转,但不得提出倾向性意见,更不能替政法机关拍板定案。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14年1月7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21页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抓?就从中央政治局抓起,正所谓“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边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上,我就说过,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但要有强大的真理力量,而且要有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把党的优良作风继承下来、发扬下去,敏于行、慎于言,降虚火、求实效,实一点,再实一点。全党看着中央政治局,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政治局首先要做到。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从人抓起,从人做起,也就是要从各级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心里话,绝不搞弄虚作假、口是心非那一套;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不成为不正当社会关系的编织者,绝不搞看人下菜、翻云覆雨那一套;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绝不搞逃避责任、明哲保身那一套;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4年6月30日

县委书记是一班之长,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把“班长”当成“家长”。要按照程序进行决策,特别是涉及资金、项目、用人等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不搞个人专权。要善于把党委一班人、几大家班子和各级干部智慧集中起来,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要有胸怀,能容人容事,注意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带头增进和维护县委班子团结。当然,讲团结不是要搞一团和气,讲和谐不是要“和稀泥”。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有正确立场和鲜明态度,敢于站出来说话,敢于表明自己的态度。

——《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2015年1月12日),《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0-11页

从大量案件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有的践踏民主集中制,搞家长制、一言堂,居高临下、当“太上皇”,手伸得老长,个人说了算,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处心积虑树立所谓“绝对权威”,大有独霸一方之势。有的人被查处后讲:“我的一个批示可以让一个企业获得巨大利益,可以让亲朋好友获取好处,可以让一个人改变处境,可以办事顺利、一路绿灯。”有的人就反省说,省委领导对地市一把手多是给政策,多是鼓励,而少有严格要求,少有监督;同级和下级根本不敢监督一把手,这就造成一把手权力失控。一把手位高权重,一旦出问题,最容易带坏班子、搞乱风纪。一把手权力集中,受到的监督很少,遵章守纪基本上靠自觉,这样能不犯错误、不出问题吗?我们必须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证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这不是对干部要求苛刻,而是爱护和保护干部。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这对自己有好处,可以警醒自己始终秉公用权,避免跌入腐败的陷阱。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月13日)

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不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要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要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连我们党的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可能受到严重冲击和损害。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高级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一个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这个不能有差别。一个人纵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不守规矩,也不能当领导干部,这个关首先要把住。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养自觉,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设置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门槛”,发现问题就严肃处理,不合格的就要从领导干部队伍中剔除出去。决不能让那些法治意识不强、无法无天的人一步步升上来,这种人官当得越大,对党和国家危害就越大。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 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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