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连元车祸案昨日宣判 肇事者获刑3年
2015-04-01 10:00:10 | 来源: 沈阳晚报
回顾司机醉驾超速致多人伤亡
9时40分,法庭正式开庭。赵晓明在法警的押解下步入法庭,赵晓明面部表情有些焦急,眼睛盯着旁听席寻找着妻子的身影。看到妻子,赵晓明微微地点了点头,丁女士却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掩面失声痛哭。
2014年5月28日20时50分,中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南站项目部赵晓明(36岁,吉林省长春市人)醉酒超速驾驶越野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青年大街二环路口南侧200米处时,突然驶入道路左侧逆向车道,与由北向南行驶的辽AR695X号小客车、辽EK5166号轿车、辽AEQ591号出租车、辽A18L67号小客车接连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并有多辆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其中,造成坐在辽EK5166号轿车司机田连元的儿子田昱当场身亡,田连元身体多处受伤。四辆车经济损失达11万余元。
2015年1月23日庭审时,田昱、田连元的诉讼代理人认为,赵晓明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并依法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宣判司机获刑三年田家未表态
审判长焦玉玲仅用时10分钟就宣读完了判决书,赵晓明被认定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赵晓明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审过程中,田连元长子田平等人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话。庭审后。田平立马起身离开座位,没有就此判决发表任何看法,而是避开记者们选择匆忙离去。
听到这个判决结果,赵晓明的妻子丁女士表示可以接受。丁女士说,丈夫的行为毕竟给田家造成了极大伤害,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自己虽然希望丈夫能早日回家,但一想到田家因为丈夫的行为造成了伤害,对田家还是感到愧疚。换个角度来看,如果是自家人受到了伤害,心里也会不得劲儿。因此,对于田家先前要求严惩,也是可以理解的。
此后,记者多方联系田连元,多次拨打其手机电话,田连元均未接听。早在1月23日庭审时,记者曾电话联系过田连元,田连元表示“一切都听从法院判决”。
作者: 王立军 孙海 | 责任编辑: 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