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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拟每年公布分数线 每年或有浮动

2015-12-11 15:27:26  |  来源: 京华时报

昨天下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积分落户申请条件,并公布具体的指标及分值体系。根据意见稿,北京的积分落户政策执行“浮动积分分数线”,由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的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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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实行“浮动分数线”

京华时报讯意见稿首次明确申请人资格,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5项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并统一由用人单位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

根据意见稿,满足申请资格的申请人,通过“积分落户的指标体系”进行量化,取得相应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据介绍,这些量化的指标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

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缴纳社保年限越多,在稳定住所居住年限越长,学历越高的申请人,可获积分越高。

而导向指标包括职住区域(指就业地和居住地)、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在分值设定中,鼓励人口向城六区外流动,鼓励人员从本市欲疏解的行业中退出,鼓励创新、创业的倾向明显。

比如,意见稿规定,职住区域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的申请人,最高可加12分;职住区域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最高可减12分。此外,在本市欲疏解行业中就业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减6分,而在本市创新、创业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则可获得相应加分。

与天津类似,北京的积分落户实行了“浮动积分分数线”,由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数线,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对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常住户口。

作者: 王硕 责任编辑: 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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