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拟改环保税 机动车排放或免税
2016-08-30 09:14:03 | 来源: 新京报
追问4
环保和税务权责怎么分
不同于其他税种,环保税征收不仅是税务部门“自己家的事”,需要环保部门协同配合,提供纳税人的相关信息。从去年6月以来,如何捋顺体制机制,怎样设定税收部门和环保部门在环保税征收中的责权利,一直是关注焦点。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许文就曾提出,环保税立法在强调环保部门协同义务的同时,也需要明确环保部门的法律地位和责任问题。
对此,草案规定,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监测管理,双方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定期交换有关纳税信息资料。
“环保税跟其他税种有很大区别,技术性很强。”刘剑文对新京报记者说,草案上述规定明确了税务部门、环保部门的权责和合作机制,不过,未来预计会出台的实施细则,应该进一步细化税务部门、环保部门的权责,比如如果纳税人对征税有异议,那么该向哪个部门寻求法律救济,如何起诉,哪个部门是被告等。
声音
作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出后的第一部税法草案,环保税法的立法过程具有标杆意义,给今后的税法立法提供了样板。草案最大的亮点在于,赋予地方制定浮动税率的权限时,并不是授权给地方政府,而是地方人大,规定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基础上制定的税额,必须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这与过去的做法有明显区别,过去税法立法都是授权给地方政府,比如2011年的车船税法。由过去的授权给地方政府,改为现在的授权给地方人大,这也是税收法定的一大进步。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
■ 背景
环保税立法酝酿近10年
环境保护税法从动议到此番草案出台,已酝酿了近10年。2006年,全国政协委员郑健龄提交提案,建议各地对排污企业征收的排污费统一改为环保税。次年,政府首次明确将进行环保税立法。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提出“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在这一背景下,环保税立法提速。去年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保部联合起草的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环保税法草案也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背景下,第一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税法草案,这意味着“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迈出了重要一步。
去年新立法法审议通过后,全国人大明确表示,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除了环境保护税法,房地产税法、船舶吨税法、烟叶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都已作为预备项目,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调研起草。
作者: 王姝 | 责任编辑: 宗超 |